已颁布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相关规定

来源:四川省建设厅 浏览次数:3689次 更新日期:2009-01-12

    近20年来,我国建筑业迅速发展,全国城乡到处大量新建房屋,人民的生活大有改善。近几年我国新建建筑规模已超过欧美各发达国家建筑之总和。在经济持续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提高的条件下,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还将保持如此巨大的建筑规模。这些建筑在几十年至近百年的使用期间要不断的消耗大量能源。建筑能耗占全国能耗的1/4,并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增加到1/3以上。

    与气候条件相近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筑的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耗能为他们的3倍,而热环境舒适情况则远不如人。这说明我国高能耗建筑十分普遍,能源浪费极端严重,而且我国还在以中国和世界历史上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继续大量建造高能耗的建筑。我国政府尽管在建筑节能方面过去已经作出很大的努力,但据调查,2000年~2004年,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按节能设计的为90%,而按节能施工的不到30.61%,夏热冬冷地区和夏热冬暖地区按节能要求设计和施工的建筑则更低,这种形势不容乐观。

    我国已颁布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从2005年7月1日起又发布和实施《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这样在民用建筑设计工作中都有法规依据,都有了技术质量保证。

我们总结了目前已颁布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相关规定如下:

  1. 《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2.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3.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自1993年起施行;
  4.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自1995年起施行;
  5.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6.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自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
  7. 《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129-2000),自2000年起施行;
  8. 《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JGJ132-2001),自2001年起施行;
  9.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自2004年起施行。
  10.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自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
  11.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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