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川维聚乙烯醇PVA反倾销案获裁决,成唯一胜诉者

来源:北京万博汇佳科贸有限公司成都办事处 浏览次数:6706次 更新日期:2009-04-10

历经7年的美国PVA(聚乙烯醇)反倾销案日前得到裁决,重庆川维厂成为唯一胜诉企业。

——新闻来源:新华网

昨日,记者从重庆市外经委获悉,近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决定,对以四川维尼纶厂名义出口到美国市场的PVA(聚乙烯醇)享有单独零税率(反倾销税率),而对日本、韩国和国内其他企业出口到美国的PVA(聚乙烯醇)继续征收高额反倾销税。重庆市外经委表示,此次反倾销胜诉意味着重庆川维厂不但可恢复对美正常出口,更能以唯一的价格优势瓜分美国市场PVA(聚乙烯醇)更大的份额。

意义 重庆川维独享对美出口零关税

    重庆川维获得聚乙烯醇反倾销胜诉有何深远意义?

    重庆市外经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重庆川维厂聚乙烯醇反倾销胜诉意义重大。为我市成功应对国外反倾销起诉案件提供了宝贵经验,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虽然经历了7年的时间,但获胜后,重庆川维可独享对美聚乙烯醇出口零关税。“对比之前的损失,川维以后在美国市场得到的会更多。

过程  历时近7年川维赴美应诉

    “期待这场胜利,我们整整等待了7年。”重庆川维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称,这场维权之战起于2002年9月。当时,美国两大跨国公司-塞拉尼斯公司和杜邦公司联手向美国商务部提起反倾销诉讼,要求对中国、日本、韩国三国企业出口到美国的聚乙烯醇(PVA)征收高额反倾销税。

    “如果川维不打赢这场‘硬仗’,就意味着拱手让出美国市场。”该负责人称,这样的结果,川维肯定不会答应。于是川维厂选择赴美应诉,并为此专门成了反倾销应诉领导小组接受美国商务部的调查核实。

    2003年8月5日,美国商务部作出初裁:中国最大的天然气化工生产企业中国石化集团四川维尼纶厂倾销率为0.19%,反倾销税率为6.41%。由于倾销率、反倾销税率远低于同案企业,川维厂反而因祸得福,成为唯一有能力向美出口聚乙烯醇的外国企业。

    不过这只是第一步,在接下来的复审中,美方裁定川维的聚乙烯醇倾销率一次比一次低。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经过美方的复审,川维的聚乙烯醇倾销率最终被认定为零。美国企业对川维倾销的诉讼也因此失效。

胜因 川维坚持应诉到底是关键

    据记者了解,川维的聚乙烯醇反倾销案一直打了7年,期间经历了初裁、终裁、第一次至第四次的年度复审、以及最近的复审大大小小共7场官司。是什么原因让川维在多个国家同时应诉的反倾销案中胜出?“每年我们都参加了应诉,也只有我们一家一直在坚持。”川维厂相关负责人表示,其它涉案企业有的只参加了第一次应诉,有的则根本没有应诉。由于整个过程经历了7年之久,在首次应诉后的3至5年时间里,即使参加了第一次应诉的企业也因为缺乏获胜的信心而退出了。外经委人士在分析这次胜诉的原因时表示,坚持是重庆川维厂成为在这场聚乙烯醇反倾销案件中唯一的胜诉者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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